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四个设定”助力退捕转产渔民发展现代种养业
文章来源:
2020-09-15 16:16
发布者:丁同东
导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十年禁捕”重要批示精神,把为子孙计,为长远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落到实处,南陵县立足财政职能,按照“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要求,扎实做好我县退捕渔民转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十年禁捕”重要批示精神,把为子孙计,为长远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落到实处,南陵县立足财政职能,按照“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要求,扎实做好我县退捕渔民转产工作,确保退捕渔民生活稳定、收入只增不减,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事业。一、设定奖补资金
2018年-2020年我县共筹集长江流域禁捕资金3422万元,其中长江流域禁捕专项补助资金2125.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1329.9万元、省级专项208万元、市级专项561.1万元、县级专项1323万元。2020年整合涉农财政资金65万元用于退捕渔民转产发展现代种养业。
二、设定奖补范围
种植业。从事优质水稻原粮生产20亩以上;绿色果蔬种植5亩以上;大棚设施种植1000平方米以上。水产业。从事池塘绿色健康养殖1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2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20亩以上。畜牧业。在非禁养区从事畜禽生态养殖,生猪年出栏2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头以上;家禽年出栏1000只以上;种禽年存栏300只以上;肉羊年出栏20只以上。
三、设定奖补内容
种植业。购买种子、种苗、有机肥料、生物农药,开展农机作业,购置灌溉设施、设备,以及大棚建设所需棚膜、钢管等。水产业。购买鱼苗、渔药,购置增氧机、投饵机等。畜牧业。购买苗种、饲料、疫苗兽药,购置饲料自动喂料线;提升动物防疫条件,配套养殖场雨污分流、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四、设定奖补标准
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申请对象填报“退捕转产渔民发展现代种养业奖补资金申报表”(附后)并附相关附件,经所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初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完成后,申请对象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奖补资金。(出处:南陵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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