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原标题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nbsp文明理性消费我当先nbsp我市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实施“十年禁渔”是国家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为
原标题: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 文明理性消费我当先 我市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实施“十年禁渔”是国家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

为确保“十年禁渔”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在全市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倡导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

小资料:

去年7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通告明确,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率先实行全面禁捕;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上下联动  严格监管

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举措。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10余家销售水产品、捕捞产品的商铺、门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收集各销售水产品、捕捞工具的商铺信息,对销售水产品、捕捞工具的进货渠道、营业执照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我们进货都会严格查验,每一样货品都做好了台账记录,确保销售的水产品来源可查、渠道可靠。”市区一水产品销售人员张其说,“坚决抵制交易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就是保护我们的‘母亲河’。”

立足“早”字,把住“实”字。连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科室、执法支队,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组织精干执法力量,依据职责对辖区内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店、超市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对辖区电商平台及经营主体网络交易进行监测。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排查望鱼、周公山等旅游沿线餐饮行业是否存在交易、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鱼和其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产品市场、旅游商品市场、餐饮店等场所的监管,坚决打击收售野生鱼类违法行为;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电商平台为重点,加大网站监测力度,重点监测电商平台有无发布售卖“长江野生鱼”等信息、广告,杜绝通过网络销售经营禁捕流域水产品;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对辖区内渔具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经营单位禁止非法销售捕捞渔具,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具,加大源头治理非法捕捞力度;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则以餐饮单位为重点,严查销售清单、菜单中是否含有“野生鱼”“野生河(江)鲜”“河鲜”“大渡河河鱼”名称等字样,督查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对菜品是否明码标价,哄抬价格欺诈消费者等行为实行零容忍。

此次专项行动,在生产环节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在经营环节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水产品销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社会共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保护长江和青衣江流域生态环境,助力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销售产业链,行动中,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重线上线下同时发力。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市场主体引导,积极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发布公益广告,广泛宣传“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守法意识,形成社会共治局面。同时,充分发挥“12315”平台、“12345”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倡导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我市积极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为禁止购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彻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我市向餐饮服务行业发出倡议。倡议各餐饮企业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有关长江流域禁渔期规定;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自觉履行监督举报违反禁渔规定的义务;在餐厅摆放“长江十年禁渔”“拒绝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等提示牌或宣传画。此外,我市还在商圈、餐饮企业门店播放禁渔禁捕、保护长江生态相关宣传片,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经营主体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手册、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与农业、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监管中发现的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虚假违法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遏制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犯罪活动。

出处:雅安日报 本报记者 石雨川
图片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