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顺市: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城郊分局开展禁捕退捕宣传
文章来源:
2020-08-31 11:07
发布者:丁龙华
导读近期以来,江西省抚顺市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城郊分局对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餐馆、水产经营店、从事水产销售的商场超市发放公告,开展禁捕退捕宣传。公告要求严禁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市
近期以来,江西省抚顺市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城郊分局对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餐馆、水产经营店、从事水产销售的商场超市发放公告,开展禁捕退捕宣传。公告要求严禁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市场生产经营主体采购、加工、销售、利用“一江一湖”等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渔获物或者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水产品。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江西段、鄱阳湖及其他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提供交易服务。严禁借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出处: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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