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市场经营行政告知书,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  “八
严禁交易、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对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市场经营行政告知书,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

  “八个严禁”打击交易、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行政告知书明确了禁止交易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公布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

  严禁交易、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省市场监管局约谈电商平台落实禁捕退捕要求

  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及电商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杜绝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做到不采购、销售、加工来自禁捕流域的水产品。水产制品不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不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健全完善交易规则,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对售卖“长江野生鱼”
等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措施。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立即开展了电商行业整治行动,对涉嫌违法销售经营“长江子鱼”“长江鲈鱼”等产品的68家商户进行全面排查。

  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对两家电商平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电商平台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要求。同时,要求其及时向平台内经营户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对经营户销售类似“长江野生鱼”的产品全部下架(删除、屏蔽),持续监测平台商户情况,为坚决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贡献力量。

  目前,两家电商平台已对带有“长江野生”等字样的产品和菜品一律下架处理,平台网站长期公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平台客户端搜索关键词屏蔽了长江原生态、长江江鲜、长江野鱼、长江野生鱼鲜、江鲜、湖鲜等违禁词。

  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将受到严厉查处

  据了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经营水产品交易行为进行检查,对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省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消费者要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社会各界发现禁止行为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12315平台举报。(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