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严禁非法捕捞 印江警方出手了!
文章来源:
2020-07-28 11:06
发布者:何同
导读长江十年禁渔令已全面实施,但禁令之下,偷捕仍未禁绝。为切实做好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持续开展禁渔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
长江十年禁渔令已全面实施,但禁令之下,偷捕仍未禁绝。为切实做好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持续开展禁渔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7月26日凌晨4时,印江自治县朗溪镇派出所民警在印江河石平桥河段巡河时发现,河中一男子正在使用电瓶电鱼,且河边放着一口袋脱水的大小死鱼。人赃俱获,民警当场制止其电鱼行为,收缴电鱼装置和捕获的鱼,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讯,涉案人员叫任某强,系印江自治县合水镇三坪村人,于当日凌晨2时至4时,在石平桥河段采取电击方式捕杀大小野生鱼,有10.1千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任某强对自己在禁渔期、禁渔区域使用电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印江自治县位于长江中上游,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主要河流有印江河、车家河、乐茂江河、洋溪河等。今年起,印江河纳入到“十年禁渔区域”进行管理,公安机关把非法捕捞列为重点查处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该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任某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出处:印江网 通讯员 王忠波)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何同”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