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市场监管所三举措禁止“长江鱼鲜”交易行为
文章来源:
2020-07-18 11:03
发布者:丁熙明
导读根据上级要求,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三个举措禁止“长江鱼鲜”交易行为。nbspnbspnbspnbsp广宣传。从水产品经营者、农贸市场到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向各经营者宣传国家
根据上级要求,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三个举措禁止“长江鱼鲜”交易行为。    广宣传。从水产品经营者、农贸市场到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向各经营者宣传国家政策,发放宣传单页,要求各经营者禁止任何形式的“长江鱼鲜”产品交易,包括采购、加工、销售,同时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要求各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
    签承诺。要求各个经营者签订承诺书,承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长江鱼鲜”产品交易,在采购渔获物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保存购货凭证,不以“长江江鲜”“长江野生鱼”等作为店内招牌,不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对发现上述行为的要及时进行举报。
    严监管。从登记准入关开始,对水产品经营者,农贸市场、超市销售者,到餐饮单位使用者,全程进行监管,严禁任何形式的“长江鱼鲜”产品交易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宣传行为,对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严查。
    通过上述三个举措,把长江流域禁捕的政策严格落实到位,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从自身做起,不食用野生长江鱼鲜及野生动物,发现有进行野生长江鱼鲜及野生动物交易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出处:宣城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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