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针对长江物种多样性的逐步减少,非法捕捞行为的频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我国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
针对长江物种多样性的逐步减少,非法捕捞行为的频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我国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近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了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长航公安局和芜湖分局统一部署,和县派出所对辖区水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6月29日,和县派出所负责人与芜湖渔政部门磋商联合打击涉渔违法犯罪工作,完善信息沟通,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双方同时围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达成了合作共识。 和县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先期宣传工作的同时,经过先期侦查排摸,初步掌握其靠岸地点、活动频率等情况。



6月28日、29日、30日,和县派出所部署开展打击涉渔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快侦快破涉渔类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4起。在长江芜湖段西华船舶维修中心趸船附近水域,现场抓获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嫌疑人舒某华、徐某英、郑某来、李某发、何某连,现场查获渔获物12斤,涉案渔获物共计77.5斤,非法牟利1400余元,查获非法捕捞渔具地笼网(密眼网)61套;涉案渔获物均为鲹条鱼、昂刺鱼、江虾等幼鱼苗,严重危害了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的休养生息,破坏了长江水域的生态环境。

目前已对该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费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