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密山市2020年禁渔期通告
文章来源:
2020-06-05 11:22
发布者:陈熙明
导读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养护渔业资源,保护鱼类产卵繁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增殖的议定书》等有关规定,全市各
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养护渔业资源,保护鱼类产卵繁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增殖的议定书》等有关规定,全市各自然水域实行禁渔制度。现将禁渔期通告如下: 兴凯湖水域为45天,自6月6日至7月20日。 
其它自然捕捞水域(含松阿察河)为47天,自5月25日至7月10日。 
在禁渔期内,自然捕捞水域禁止捕捞作业,渔船、渔具要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采取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边境水域要设专人看管)、渔具入库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在禁渔期间渔业科研活动需捕捞渔获物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捕捞活动。在禁渔期间销售地产养殖鱼类的要持养殖证、当地渔业主管部门证明或持有水产品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否则按违法捕捞处理。 
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提请有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监督举报电话:0467—5223157 
特此通告 (出处: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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