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4月9日至10日,辽宁锦州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凌海市乡两级执法人员对海参春苗生产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nbspnbspnbspnbsp检查组重点对31家育苗室和养殖企业的3项记录,即:药品库



4月9日至10日,辽宁锦州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凌海市乡两级执法人员对海参春苗生产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31家育苗室和养殖企业的3项记录,即:药品库、饲料库及各项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养殖户详细讲解了疫情防控和健康养殖规范用药的相关管理规定,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宣传材料120份。

    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健康水产养殖行为,为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出处:锦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