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和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切实推动长江禁捕工作的有效实施,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地区实际,以农贸市场、江鲜馆
(陆秦天 陈溦)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和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切实推动长江禁捕工作的有效实施,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地区实际,以农贸市场、江鲜馆等水产经营场所为重点,开展长江水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组织宣传,营造氛围。将《禁止非法经营长江水生生物告知函》迅即传达到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水产经营者,将告知回执收集到位,并将禁捕禁食禁售告知函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在农贸市场显著位置。同时督促经营者对带有“长江”“野生”等宣传字样的店招、广告牌、菜单予以拆除、清理。区市场监管局兴仁分局及时对所辖4家农贸市场及346家餐饮单位的水产品经营者及市场主办方发放告知函。在农贸市场,执法人员仔细查看水产摊位进货票据,提醒市场经营户禁渔期间销售江鱼属违法行为。

摸清底数,落实检查。前期,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对辖区水产经营单位进行摸排,该局立即组织监管人员对此类单位的门头店招、菜单、水族箱、冰柜等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经营者对所经营水产品的索证索票等项目进行规范,确保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目前对主城区农贸、批发市场及20余家餐饮单位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法销售长江水产品的情况。

组织力量,专人执法。局执法人员先期对打击非法经营长江水生生物违法行为适用法律进行梳理,确保专项行动开展有序。对涉嫌违规销售长江水产品的,将第一时间督促相关单位下架处理。加强网络销售平台监管,对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配送等平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出处: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