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年3月12日晚上21时许,包某、周某二人在长江松滋涴市段杨家垴码头附近水域实施电捕鱼时被松滋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长江鱼类蒙古鲌8千克、背包式电捕鱼设备一套。  经松滋市人民检察
今年3月12日晚上21时许,包某、周某二人在长江松滋涴市段杨家垴码头附近水域实施电捕鱼时被松滋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长江鱼类蒙古鲌8千克、背包式电捕鱼设备一套。

  经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松滋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水产专家谢康乐等3人对包、周二人非法捕捞破坏长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进行了评估,对生态修复提出了建议:1、由二人直接购置2200元优质、鲜活成鱼或者苗种进行增殖放流;2、由二人直接支付2200元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增殖放流。

  包某、周某主动按照专家评估意见对生态进行修复,申请松滋市农业农村局对其放流进行监督。6月30日下午15时至16时,包某、周某购买优质、鲜活白鲢、鳙鱼、草鱼苗种8万尾在长江松滋涴市段进行放流,松滋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黄德军、吴烁对放流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

  据悉,7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常态化禁捕进入正式实施阶段。10年长江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违规垂钓,禁止出售非法捕捞渔具,禁止长江鱼的交易和经营。松滋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将重点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渔业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投诉。(出处:松滋市农业农村局 吴学星 杜爱民)